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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我得想想办法,我得化被动为主动。
“直接把我讨厌的东西全都清缴、铲除,不是更好吗?”
陈医生微微愣了愣,顺着我的话问:“东西你确实可以毁掉,但如果是有生命的事物呢?如果是人呢?”
我躺进并不柔软的靠背沙发里,咬住电子烟嘴,闻言喷出一口带着浓郁薄荷味的白雾,隐隐绰绰遮挡在我和她之间,使彼此的表情都不太分明。
如果是人呢?
我勾唇笑了笑,没有回答她愚蠢的问题。
结束充满形式主义的治疗后,我走出诊室,问一直等在外头的唐必安拿来车钥匙,让他自己打车走。
“我讨厌她,把她fire掉。”
我对唐必安道。
为什么我一定要去克服某个问题呢,我只要把制造问题的人解决掉不就好了?这是最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
半个小时后,我将车停在了一栋三层楼的宠物医院门前。
宠物医院的门头是非常亮眼的蓝色,可能是周六的关系,进出的人还挺多。
唐必安车上有烟,真正的烟,我用打火机点燃了,在入口的前一刹那又停住,最终还是没有抽。
我讨厌克服的过程,讨厌必须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但如果处理这个“问题”
已经耗费了我大量的精力,那我更讨厌半途而废。
左手伸出车窗,指间垂落着点燃的长烟。
我注视着不远处忙碌的宠物医院,视线随着玻璃门后那抹高大的身影来回移动。
不说其它,纪晨风的眼睛还挺好看的。
双眼皮呈现恰到好处的宽度,眼角不会过于圆钝,也不会太尖锐,高眉弓衔接同样高挺的鼻梁,使得眼窝深邃,让他就算戴着口罩,依然不会叫人错认了这份英俊。
凤凰落进鸡窝里,还是凤凰。
大少爷哪怕在贫民窟长大,也是落难的贵公子。
只可惜,被严善华养成了个残废。
视线落到对方的左耳。
纪晨风的头发很短,是普通人无法轻易尝试的那种短。
也不知道他是为了佩戴更牢固,还是故意想要露出耳朵上的仪器才剃了这样的发型。
左耳耳廓上连着导线贴住头皮的黑色人工耳蜗叫人一览无遗,配合他的白大褂,无端渲染出几分酷炫的科技感。
没了这东西,他是不是就成了什么都听不见的聋子了?
当年严善华找到我,将一切真相告诉我,并问我借了三十万。
三十万,对我不过是信手拈来,几盒雪茄的钱而已,于她却是笔天文数字。
而她这么急的要这笔钱,正是为了给纪晨风装人工耳蜗。
我还记得,那一天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站在我面前,用忐忑的表情颤抖地叫出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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