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裴澈问:“你更喜欢这束?”
“没有啊,都喜欢。
花嘛,当然是多多益善,美美与共,不准比美!”
斯微俏皮道,“只是这束比较香呀,我喜欢卧室里香香的。”
裴澈颔首,“都好。
这支花瓶选得很好。”
斯微得意洋洋,欢快地捧着花上楼摆放,又喊裴澈来一起选位置。
裴澈看了眼岛台上铺着未处理的剑兰,应声上了楼。
第56章“我就是没尽兴嘛!”
斯微先去洗漱,裴澈靠在床边发呆,搁在靠窗书桌上的香雪兰在他的视线中构成一副绝佳框景,粘住他的视线。
手机忽然响了一声,夜猫子田峥深夜来问:[怎么样,送花是不是有奇效?]
裴澈懒得回,这个母胎单身哪来那么多的热情关心他怎么哄女朋友。
可田峥锲而不舍,又问:[她更喜欢哪束?]
裴澈的视线停在屏幕上,很久后一个字一个字敲过去:[游教授那束。
]
晚上实验结束后,他被田峥问烦了,说起自己惹女朋友生气,不知道该怎么道歉。
田峥胸脯一拍,信誓旦旦,送花呀!
就没有女生不喜欢花的!
他居然真的就听进去,还问他该买什么花。
田峥十分热情地翻朋友圈给他看,叫他学学人家游老师,看看,那个审美,那个觉悟,怪不得人家能从校服到婚纱十几年感情不变呢。
裴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真的去了那家花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真的拿走了那束摆在橱窗里、一模一样的花,然后开到一半又折返,自己再搭了一束剑兰。
开往秋园路的一路上他产生过无数次把那束香雪兰丢出窗外的冲动,可最终都没有。
他觉得自己像个可怜又变态的小丑,他在干什么蠢事?他为什么要这样?可他最终还是将那束抱下车,抱到她的面前——万一她喜欢呢?
而事实证明,她确实更喜欢。
田峥的消息回过来:[我就知道,女生都抗拒不了粉色]
裴澈没有回复。
他记得的,向斯微并不钟情粉色,“女生都喜欢粉色”
则更是无道理的刻板印象。
她向来更喜欢白色青色灰色一类,所以他选择了剑兰。
可香雪兰香气袭人,毫不费力地被她喜欢。
浴室门“咔嗒”
一声,将一股热气往外带。
斯微裹着浴巾出来,没有如往常般被冷到一缩,抬头一看,空调果然被关掉,连电扇都没开。
上一世她痴心错付,更是误信好友,落得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结局。这一世重回15岁,获得空间,一路金手指大开,定让渣男渣女永坠地狱无法翻身,从而慢慢走向现代女神之路(读者群462485498)...
重生农门妃从侍郎府大小姐变成小村姑,家里一穷二白,爹娘偏心到没边,这些崔凤鸽都不怕,唯有那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让她束手无策。这是什么世道啊!救人反被赖上还有没有天理啦!你觉得我哪好,我改还不行吗!...
四平八稳了一辈子的许成瑜瞎了眼,嫁错了人,再来一次,许五姑娘照旧柔端淑婉,她忙着掌家持中馈,治刁奴,斗堂姐,开铺面,唯独不忙相看夫家去议亲。萧闵行却不同,他要忙的,只有一件事哄许成瑜多跟他亲近些,再亲近些,他喜欢这姑娘嫁给他做正妻。许五姑娘得罪不起,客气敷衍,可日子长了,五姑娘表示也行吧。...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方彤,逼我离婚,我惨败在方彤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背景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它有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更高级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结果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前两次都是在现代,这次到了南宋...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