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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ldo;罪犯&rdo;站在这一间房子的门外,个个心里打鼓。
说不定训话者高声点到了谁的名字,还没有等他自己出队,就有两个年轻力壮的监改人员,走上前去,用批斗会上常用的方式,倒剪双臂,拳头按在脖子上,押出队列,上面是耳光,下面是脚踢。
清脆的耳光声响彻夜空。
更厉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两只脚‐一千只脚是踏不上的,这只不过是修词学的夸大而已,用不着推敲,这也属于我所发现的&ldo;折磨论&rdo;之列的。
这样的景观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
我们不是非常爱&ldo;中国之最&rdo;吗?有一些&ldo;最&rdo;是颇有争议的;但是,我相信,这里决无任何争议。
因此,劳改大院的晚间训话的英名不胫而走,不久就吸引了大量的观众,成为北大最著名的最有看头的景观。
简直可以同英国的白金汉宫前每天御林军换岗的仪式媲美了。
每天,到了这个时候,站在队列之中,我一方面心里紧张到万分,生怕自己的名字被点到;另一方面在低头中偶一斜眼,便能看到席棚外小土堆上,影影绰绰地,隐隐约约地,在暗淡的电灯光下,在小树和灌木的丛中,站满了人。
数目当然是数不清的。
反正是里三层外三层地人不在少数。
这都是赶来欣赏这极为难得又极富刺激性的景观的。
这恐怕要比英国戴着极高的黑帽子,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御林军的换岗难得得多。
这仪式在英国已经持续了几百年,而在中国首都的最高学府中只持续了几个月。
这未免太煞风景了。
否则将会给我们旅游业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
还有一点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们晚间训话的棚外欣赏者们,没有耐性站到深夜。
如果他们有这个耐性的话,他们一定能够看到比晚间训话更为阴森森的景象。
这个景象连我们这个大院里的居民都不一定每个人都能看到。
偶尔有一夜,我出来小解,我在黑暗中看到院子里一些树下都有一个人影,笔直地站在那里,抬起两只胳臂,向前作拥抱状。
实际上拥抱的只是空气,什么东西都没有。
我不知道,我们这几个棚友已经站在那拥抱空虚有多久了。
对此我没有感性认识,我只觉得,这玩意儿大概同喷气式差不多。
让我站的话,站上一刻钟恐怕都难以撑住。
棚友们却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了,更不知道将站到何时。
我们棚里的居民都知道,在这时候,什么话也别说,什么声也别出。
我连忙回到屋里,在梦里还看到一些拥抱空虚的人。
(五)离奇的规定在黑帮大院里面,除了有《劳改罪犯守则》这一部宪法以外,还有一些不成文法或者口头的法规。
这我在上面已经说过几句。
现在再选出两个典型的例证来说上一说。
这两个例证:一是走路不许抬头,二是坐着不许翘二郎腿。
我虽不是研究法律的学者,但是在许多国家呆过,也翻过一些法律条文;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一个人走路不许抬头的规定。
除了生理上的歪脖子以外,头总是要抬起来的。
但是,在北京大学的劳改大院里,牢头禁子们却规定&ldo;罪犯&rdo;走路不许抬头。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想出这个极为离奇的规定来的。
难道说他们读到过什么祖传的秘典?或者他们得到了像《水浒》中说的那种石碣文?抑或是他们天才的火花闪耀的结果?这些问题我研究不出来。
反正走路不许抬头,这就是法律,我们必须遵守。
除了在个人的牢房里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内,还是在院外,抬头是禁止的。
特别在同牢头禁子谈话的时候,绝对不允许抬头看他一眼的。
如果哪一个&ldo;罪犯&rdo;敢于这样干,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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