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饭桌上,楚鹏和老李觥筹交错,谈的是热火朝天,一直延续这中国人的酒桌文化。
“小兄弟啊,和你说啊,我这个酒可是完全自己家里产的,在这大山里,用最上等的糯米作为主料,水是纯正的山泉,味道甘甜可口,不像城市,就算是矿泉水喝着都不习惯,最后就是那最为重要的酒母了。
你别看我们自己家酿的与外面的材料都是一样的,虽然主料、水都要好上一筹,但是那酒母可不是现在做的,那一辈一辈传下来的,珍贵无比啊,也正是因为这传下来的酒母,我自家酿的酒十分香醇。”
“哦,老李啊,这百年酒母可是很难得的”
说罢,抿了一嘴酒“就是这滋味,温润,直流心底,果真不愧是百年酒母酿的酒啊。”
老李哈哈大笑:“那是,我们这个村子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村外的那条石板路就是在清朝时修建的,村子里的一些房子也都是民国时期建的,至今还保留在那,也可以算是历史悠久了。”
听到这句话,楚鹏眼睛一亮,本来还不知道怎么开口,没想到现在就送来一个机会,当下,立刻问道:“老李啊,我也很喜欢这里的山清水秀,人文环境,在这里买一块地住下行不行,保证不会对这里造成影响。”
“哦,这样啊,这有啥商量的,喜欢就在这住下了,现在的年轻人啊,都喜欢往外跑,我们村几乎所有的青年都走完了,难道还有你愿意留下来啊。”
老李喝了一口酒,大手一挥,笑着说道。
“哦,那谢谢老哥了,在城市呆久了,受不了那种环境气氛,感觉乏了,四处旅游也只是放松下心情,难得碰到这么一处好地方,不能错过啊。”
说罢,猛吸一口空气,继续说道:“在看看这空气,城里都是污浊的,哪有这里清新,那风景,都能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下来,听着鸟叫崇明,只觉得常年经受汽车轰鸣声的脑子清醒了很多,在这里住下,都要多活一些年月啊。”
听到楚鹏的夸赞,老李的脸上也露出了一副自豪的表情,哈哈大笑:“那是,别的我们不说,就单单这环境,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我们这村,绝对能进全国前三’村里的老人都是活到九十多的,好了,不多说了,现在喝酒吃饭,吃好后我带你逛逛,了解下这里,看看哪块地合意。”
“对,对,现在吃饭,来,老哥,我们两走一个。”
在得到确切的答复后,楚鹏也是十分高兴的,毕竟这里是别人的地方,要是不愿意让自己留下,也不能强留是吧,既然同意,那就更加的好办了。
酒桌不愧是华夏人最好的办公地点,一餐酒喝下来,不仅将在这里住的事情解决了,就连人际关系都拉进了很多。
此刻,楚鹏与老李俨然像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根本看不出这两人才今天刚认识。
其实,这主要也是楚鹏没有耍什么心机,山村里的人,虽然淳朴,热情好客,但并不代表他们傻,而且比一般人更加的精明,你既然耍心机,那么就不理你,我不图你什么。
所以说,老李是觉得楚鹏说话很真诚,并没有敷衍欺骗,这也是老李为什么一下子就同意楚鹏要求的原因。
俗话说:美国高智商的人在华尔街,中国都在官场,,一个村长怎么会那么好被糊弄。
吃晚饭,外面跑进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嘴里不停的叫着“爷爷奶奶”
,看见老李一脸慈爱,楚鹏也知道了,这一定是他的孙子或外孙,当下便从背包里拿出一袋巧克力,递了上去说道:“老哥,这是我随身携带的糖,小孩就拿去吃了吧。”
小孩眼巴巴的望着,在山里,这样的东西可是很少见的,但老李连忙推辞:“小兄弟,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快收起来。”
楚鹏装作有点怒气,道:“老哥啊,你看今天你请我喝了这么好的酒,不就是小孩的一点糖么,没什么大不了的,收下吧。”
“既然这样,那我就收下了。”
对着怀中的小孩说道:“虎子,收下吧,快谢谢叔叔。”
奶声奶气的一声:“谢谢叔叔。”
上一世她痴心错付,更是误信好友,落得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的悲惨结局。这一世重回15岁,获得空间,一路金手指大开,定让渣男渣女永坠地狱无法翻身,从而慢慢走向现代女神之路(读者群462485498)...
重生农门妃从侍郎府大小姐变成小村姑,家里一穷二白,爹娘偏心到没边,这些崔凤鸽都不怕,唯有那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人让她束手无策。这是什么世道啊!救人反被赖上还有没有天理啦!你觉得我哪好,我改还不行吗!...
四平八稳了一辈子的许成瑜瞎了眼,嫁错了人,再来一次,许五姑娘照旧柔端淑婉,她忙着掌家持中馈,治刁奴,斗堂姐,开铺面,唯独不忙相看夫家去议亲。萧闵行却不同,他要忙的,只有一件事哄许成瑜多跟他亲近些,再亲近些,他喜欢这姑娘嫁给他做正妻。许五姑娘得罪不起,客气敷衍,可日子长了,五姑娘表示也行吧。...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方彤,逼我离婚,我惨败在方彤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背景宋朝,是个很特别的历史时期,它有四大发明中的三个它有几倍于其它朝代的税赋它有完善的外贸商业规模它有非常高的城市化规模,眼看着就要开始向更高级蜕变可惜,它赶上了一个历史上很无解的蒙古,结果不光升级过程被打断,还落得一个国灭朝亡的结果。主角洪涛,是个穿越重生了三次的职业老手。前两次都是在现代,这次到了南宋...
龙之傲骨永长存,满身胆气与天争,钢牙利爪削金石,振翼当能啸长空,撼雷霆,逆江河,鳞尾一扫山必摧!既然吾辈身为世间最高贵的种族之一,那么便需得将高等种族的气节铭刻于每一滴血液之中,宁可玉碎,不为瓦全,断不可行寄人篱下这等苟且偷生之事…巨大的龙首停留在龙崽的眼前,那磨盘般大的双目宛如日月般明亮耀眼,时而有雷电花火迸溅而出。此番迹象证明这巨龙的孜孜不倦的教诲已经进入了激昂的高潮阶段。但凡这条巨龙只要一激动起来,那对龙眼就比灯泡还要闪耀得多。哦…好…行…龙崽打了个哈欠,疲态尽显,有一搭没一搭的应付着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