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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恒熙大腿根的内侧有一块愈合了的伤疤,子弹过去带走一块肉,让那里缺了一块,愈合后是皱缩的硬皮。
金似鸿用手指碰了碰,伤口没有知觉,周围的皮肤却很敏感。
杜恒熙蜷起脚,下意识缩回去了点,皮肤暴起一片鸡皮疙瘩,金似鸿便收回手,“是什么时候伤的?”
杜恒熙回答,“两年前,虎头坡。
是个很厉害的神枪手,两颗子弹一颗攻下,一颗攻上,躲过了下面那颗,上面那颗就躲不过,险些被打死。”
心有余悸地抬手碰了碰胸口一小块凸起的肉疤,他是侥幸被人护送着逃出火力封锁的,那次能活下来,让他觉得自己真是命大,可能老天不想收他。
金似鸿惊讶地抬头看他,“虎头坡?”
杜恒熙点点头,苦笑一声,“太惨了,两个旅的兵力,从琉璃河打到虎头坡,地雷阵里死了一批,渡河时溺毕一批,逃到山上的时候只剩下半个团都不到,身后还有炮在轰,最后只剩下几十人。”
他闭了闭眼,似乎又想起兵败时那地狱般尸山血海的场景,他见过太多死人,胜败乃兵家常事,但那场战役还是给他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
金似鸿低下头掩去眼中的情绪,没再说话,只是低头吻上了那处伤疤,然后循循向上,张口含住了。
杜恒熙低抽一口冷气,一把揪住了金似鸿的短发……
长夜漫漫无尽。
金似鸿很快就发现,杜恒熙实在是个宝贝,前面反应迟钝了,后头依然能用。
走旱路,仅用一只手就可以让他战栗起来,很容易就起反应,也不太会受伤,只要不像他上次那样蛮横粗鲁,里头松弛有度,简直像个活物,细致柔和一些,轻易就能勾起他的q欲。
也许是天赋异禀吧,用句难听的话来说,他是天然适合被人操的,这样封禁了二十多年,简直是暴殄天物。
杜恒熙最后被折腾得大汗淋漓,他再争强好胜此刻也只能虚软地趴伏着没精神动弹。
金似鸿俯下身,从后头抱住他,轻吻着他的头发,在他耳边轻声说,“我爱你。”
杜恒熙被他紧密地压迫着,侧一点头,勾起嘴角有一丝动容,随即问,“你为什么爱我?我对你也称不上多好。”
“没有为什么。”
金似鸿并不多考虑这个问题,杜恒熙好看是好看,但不是女里女气的好看,绝不会让人和供人取乐的床上玩意儿联想到一起。
虽然他小时候的确纤细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但那是小时候的事,金似鸿小时候喜欢他,长大了也喜欢他,喜欢就已经超越了外表的原因,纯粹只是因为他是杜恒熙。
哪怕他疯了傻了残废了,自己也一样会喜欢他。
杜恒熙没有得到应有的回答,想了想,又问,“那你是什么时候想对我做这种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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