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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望着那个越走越近的影子,心里一万次地感谢上苍。
她得到的,已经超过她的预期。
是的,李子明对这段关系未着一字,甚至,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将你心换我心这种事情发生。
但是,早在别离之前,他就已经计划好今日之重聚。
他们不过是这世间两个俗世男女,又都将世事看得水晶般透明。
她不可能跟了他去,低眉顺眼做一个姨娘;他亦不可能抛却父母家业,带了她走,做浪迹天涯的贫贱夫妻。
既然今生已经被上苍安排在这样一种关系下相遇,那也就只能如此,唯有如此。
虽然浪掷了生命中最好最美的七年,但是,还是值得的。
当张若莲和李子明在那个春日的午后紧紧相拥的时候,世间的一切都仿佛停止,远离了。
而那一个刹那的了解和静默,就足以支撑他们用这种别样的方式相守余生。
即使双双都会老去,即使双双都会胖都会丑,都会死。
第17章
若莲并不知道,在她羡慕爱卿的时候,爱卿也在羡慕她。
爱卿可以说是张家最清楚若莲旧事的那个人。
除了李子明,爱卿还知道小凤仙的父亲。
是啊,以张若莲的品貌心性才情,以张家的传统方法秘术,若莲会有小凤仙这样一个外表极不出色的女儿,并且还是唯一的女儿,这件事情,怎么想都不合情理。
只有爱卿知道,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并且,她一直都觉得那也是值得的。
十五年前的那个大雷雨之夜,是她和若莲交好的开端,也是她羡慕若莲的开端。
那一个晚上,她在自家院子里辗转一夜不得眠,平生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有另外一些完全不同于张家,不同于自己圈子的人,她仿佛看到了世界打开的另外一扇窗,那扇窗后面的东西,她也许永远不可能亲自去触摸,但这并不影响她觉得那是一种别样的,吸引的生活。
自那以后,她羡慕若莲。
或者,用羡慕这个词语并不足以表达爱卿对若莲的那种情绪,也许,应该说是仰慕。
这一次,知道若莲要将小凤仙送去海外,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的金宝,也不要再走张家的这条路。
尽管爱卿也是这一行的天才,且运气比张明铛好得太多太多,半生顺风顺水,几乎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但是,她并不爱这一行,虽然,日进斗金。
她想让她的金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愿意爱的人。
其实,她不知道,张家这条路,在张月如和张雪亭的时代,已经是给女儿的最好最好的安排。
当张月如还叫沈红莲的时候,曾经是杭州数一数二的美女,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
和所有戏文里老套得不行的故事一样,沈红莲自小就和当地一望族订亲。
据说,是对方的当家人看了三岁的红莲一眼便惊为天人,一定要订给自己的小孙子做媳妇。
这件事自然是当地的佳话,这桩婚约毫无疑问是沈家高攀。
因了有这段婚约在身,沈红莲着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家族骄傲是也。
可是,仍然和所有的老套戏文一样,该望族的孙子不幸早夭,在沈红莲连见也没见过夫婿的时候就成了一个寡妇。
如果沈红莲肯守个望门寡或者是到该望族家里去守着,那一定会赢得佳声,说不定数十年后还弄个牌坊流芳乡里。
当然,如果她家退婚也不是不可以,该望族倒并非为富不仁。
问题是造化弄人,就在她家还没有退婚的时候,沈红莲元宵灯节出去观灯,给人掳了去,还怀了孕。
当然,如果她未受辱的时候就一头碰死也不致让两个家族蒙羞,或者,在她知晓怀孕的时候就上吊自杀也勉勉强强可以遮挡住两家脸面,最坏,她就算不死,悄悄把孩子打掉也不至于闹得如此沸沸扬扬。
偏偏都不,沈红莲不但苟且偷生,还生下了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就是张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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