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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摸其体温,倒还有微微的一点余温,像是才被捕猎到不久。
只从羚羊身上的伤势就能看出来——伤口处是准确而干净俐落的一口毙命,所以它不是被猎人搏获,而是被其它的野兽捕杀以后丢在这里的。
同时它出现的时间、地点、场合,都让孙志新坚信,这事绝不是偶然,而是有目的为之。
其目的就是要它留下摆在这里。
让孙志新搞不懂的是——这是毛意思?
谁猎的?是送给自己的?还是送给孙小鲁的?
难不成这里的狼智力有这么发达,因为自己养了孙小鲁几天就捕了食物来答谢?或者说,这个意思是……让自己继续养着它?用食物来换取自己对它的照顾?
完全不信!
不仅不信它们的智商,更是不信有哪家的父母会肯把自己的孩子交由别的人来养着。
更何况还是跨越了物种,孙志新一点也不信自己的魅力可以跨越种族吸引到狼群的信任。
那是为毛啊?孙志新抓破了头皮也想不通。
为了试探,也为了证实自己某方面的猜想。
孙志新这次只更加仔细弄了更多的陷井和保护布置,然后大着胆子身上连狼毒草都不涂,守在孙小鲁身边陪它玩耍。
如果狼群要现身,或者更糟糕的可能是要来攻击自己,眼前就是个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直等到中午,仍是狼毛都见不到一根。
进一步试探,做出要拿走羚羊的举动,无反应。
拿出丛林刀来将羚羊分尸装进柳条筐里,还是无反应。
整个过程里孙小鲁倒是挺快活,孙志新在那里肢解羚羊,它就扑上来啊呜啊呜的使劲啃咬。
它虽然年幼,可狼那种野性还是在它身上体现无遗。
只可惜它的乳牙不给力,除了舔得一嘴的血迹,根本就咬不动。
最终结果的让孙志新完全迷惑了,敢情那羊当真是送给自己的?不然以野生动物护食的本能,自己在那里挥刀霍霍向猪羊,它们不该早就跳出来冲自己龇牙咧嘴的么?
即然这样,爷就不客气了!
羚羊地,带走!
回营地给孙小鲁做羊杂汤喝!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俺就出发回老家去看望外婆,陪她老人家过生日。
这几天的时间里是没有时间写稿的,幸好俺先有先见之明,一向手里都屯得有屯稿,不会耽误日更。
囧……当每天写文都成了一种习惯以后,哪天不写,总感觉身体和心理都不得劲儿。
外婆今年七十九了,身体不太好,过了今年的生日,还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她明年的八十大寿。
我希望,明年还能跪到她老人家面前给她磕头,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然后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年都能如此。
假如她能活上一千岁,寿龄比得上老乌龟我都不介意。
我只是诚肯的希望她老人家能一直都健在,一直在陪在我左右。
小时候父母工作忙,一直到念小学以前,外婆抚养我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我对她的记忆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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