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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说那个啊,不错,是我写了一个例子,让小金照着大小抄,他之前写的字太大了,太过浪费,读书不易,应当珍惜才是。”
“你怎么会写字?”
楚恒可算找到机会把这句话质疑出来了。
叶暮雨都不带心虚的,抬头看他:“平时你留了书在家,我要看着小金读书,就跟着学会了一些。”
“其实我不知道那些字读什么,但我会照着书上写。”
“这难道很难?”
叶暮雨故意一问。
对于这时代的乡下人来说,碰毛笔的次数屈指可数,毛笔不是后世的硬笔,长期训练才能写字规矩。
所以,叶暮雨的馆阁体,才让楚恒惊讶,以至于心里惦记着这件事。
楚恒觉得馆阁体不是那么容易写的,也不是随便一个乡下妇人就能写出来的。
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丝怀疑,“你写的馆阁体,很不错,馆阁体,自从前朝以来,就被严格要求用于科举考试,除了科举考试,平时的学者,也多练习其他字体。”
“馆阁体?你是说《千字文》上的字体还有名字?真好听。”
“那以后我能跟着一起学习认字写字吗,你放心,我先用水写,不用墨汁。”
叶暮雨心里自然意识到她随手写的字,被楚恒怀疑了,她决定以攻为守,顺势把她学习的事定下来。
在楚恒这里过了明路,她就不用再担心会写字这件事,以后次次都要跟人解释了。
毕竟,这位才是最聪明的,把他搞定,其他人都不用担忧。
楚恒哪里想到叶暮雨竟然顺杆往上爬,他想问的还没问出来,怎么话题就被转移到学习认字上去了。
他罕见地发现自己竟然被叶暮雨牵着鼻子走,心里就有些不痛快了。
声音里就带上了不耐烦:“你愿意用什么就用什么,只要不浪费就行。”
叶暮雨心道,这男人果然性格古怪,这才说几句话啊,又生气了,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达到了目标,叶暮雨心情不错,也不再说话了。
见锅里水开了,就把洗好的米放进去。
等煮得稍微软一点,再盛起来,放进蒸笼竹片上。
蒸笼竹片下面放着一个陶盆,漏出来的就是米汤,米汤可以拿来喝,比白水要更有味道,还有滋味儿。
这也是家里有白米,若是粗米,就算有米汤怕味道也不好。
叶暮雨刚把米盛起来。
就听到楚恒已经在剁肉了。
一开始她本来有些怀疑楚恒一个读书人,肯定不会剁肉,但看着他有条不紊地把肉切小,再剁,她觉得,自己有些低估楚恒的能力。
这人,不仅仅是读书人,还会干活儿,难怪在村里名声那么好。
确实有他出彩之处。
“我去弄点香葱回来。”
叶暮雨想着肉馅里还要放葱姜等调味,索性现在肉还没有剁好,她正巧去把佐料弄回来。
“嗯。”
楚恒应了一声,什么都没说。
叶暮雨见此也不觉得奇怪,擦了擦手,转身出了厨房。
楚恒抬头看了一眼她离去的背影,心里蓦地觉得叶氏突然变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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