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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漏了大半,肺尖抽疼,王唤看着他,先入眼的就是那双迷蒙的眼。
这双眼睛生得太妙,任谁见了也要赞一句出挑。
深色的琥珀里攒着一把浓黑的墨,瞧上去似醉非醉,似醒非醒,只一眼能把神魂全都吸进去。
可王唤不爱这双眼,对其避之不及,他对李予脸上那颗小痣倒是情有独钟。
那是一颗锚点,可以不与他对视的正当借口。
错眼间,王唤忽然瞧见他唇上粘着一点儿血,更给那张脸添了几分殊色,浅色的舌尖轻巧一拨,那抹红就被咽下去了,剩下些许斑驳的颜色依旧刺眼。
怎么会那么轻巧?
王唤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干涩,连忙捉来茶壶喝了大半,脑子清醒了些。
他上手托着李予的脸,拇指把那血迹一把抹了:“连这种招式都使出来了,难为你上心。”
李予低着头,擦嘴上的血,分明没多少却总也擦不干净,他看着王唤,眸子里万般无奈:“我怎么能不上心?你的心落在这儿,人却总想着跑,可我要你的心有什么用,我只要你的人留在这里。”
王唤自嘲一笑,他掏心又掏肺以为百年终遇一知己,到头来李予根本就不稀罕,他只想要一个肯陪他腐朽的皮囊而已。
说到底风花雪月是活人才会追求的东西,而孤魂野鬼不过想要个埋骨的坟。
他把李予抱进怀里,满心苦痛:“你跟话本里的鬼不一样,他们想要心,你偏偏不稀罕。”
李予搂着他的脖颈,贴在他身上,温暖缓慢地熨帖身体,他几乎要醉了:“话本里的鬼有什么好?你这样魂牵梦萦。
留下来陪我,你想要推心置腹,我能陪你,你想要耳边厮磨,我也能陪你,不比隔着层白纸想入非非曼妙?”
李予吻过他的眉眼,与他额头相对:“这世道混浊,人人都在酒池肉林里快活,我们也快活,到走了一把火烧了去,再也不必为凡尘间的沉疴宿疾煎熬。
不好吗?”
他脸上粘着的血到底是没擦干净,都干透了,完全贴在皮肉上,像是一朵糜烂的花。
这不应该,他应是清清白白地挂在枝头上,受人仰望与赞美,怎么会烂在泥潭里?
王唤不甘心,贴在他脸颊上舔掉干涸的血污,李予当他是要索吻,追着吻了上去。
血腥味在二人唇齿间流转,又苦又疼,好在疼的不只是一个人。
喘息声缠在一起,王唤看着他总算干净的脸颊心终于沉静,他低下头想得到片刻休憩,却发觉李予衣襟上不知何时也染了血,猩红的一块儿格外显眼。
他几乎是发了疯地撕掉那层薄布将它舍了去,身.下只剩干净、赤裸的身体。
王唤跪在上面一寸一寸地扫过完美无瑕的身躯,心满意足地要退开,忽然见胸膛上无端多了一点血珠。
他着急地追寻血点的来历,忽然扫到了自己的胸膛。
是他的血把李予弄脏了,他擦不干净。
那颗心终于死了。
李予解开他的衣裳,邀他坦诚相见,他抓着那把绿玉项链把人拉进怀里,亲吻着他的耳朵。
“别再看了。”
他们赤条条地抱在一起,伤口紧紧贴着,谁也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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