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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长青一脸好奇,他对李焕儿的家了解甚少。
“三岁半了。
我也不知道送他什么好,正巧有些香草,就做了一个香囊。”
“做香囊不好,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营养补充。”
秦长青顿了顿,“正巧,咱们还有些蜂蜜和羊奶,我给他作些米粉。”
“米粉?是什么?”
李焕儿瞪大了眼睛看着秦长青,喉咙不自觉的吞了几口口水,一听就是好吃的。
“甜的,米糊糊。
但和现有的米糊糊不同,纯稻米做的。”
秦长青说完,神秘一笑,“这可比奶妈的奶水都有营养呢。”
说干就干,连日的阴雨,让秦长青也没办法在出门浪荡,立刻找来二花,让二花研磨稻米。
还告诉二花,这东西她的小姑子家的孩子出生了,也能吃。
没有稻米的话,用麦子也可以。
大概到了中午,米粉研磨好了,放上蜂蜜,用开水一冲,味道嗷嗷的!
李焕儿尝了一口,恨不得立刻马上就给弟弟送过去。
也就在这时候,有客临门。
是一位贵妇,怀里还抱着一个白胖白胖的大胖小子,来人不是别人,正式长孙皇后,怀里抱着的,就是未来的高宗皇帝李治。
“岳母,您来的正巧了,小婿做了一些米粉,准备送给弟弟呢。”
一小罐米粉,连同秦府仅有的蜂蜜,全都贡献给了长孙皇后。
一问之下,胖小子还没吃早饭,李焕儿亲自动手,冲了一碗,李治瞪大了眼睛看着米糊,一脸好奇。
小心的吃了一口之后,眼睛顿时就亮了,伸手抢过碗和勺子,自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一边吃,还一遍咯咯咯的傻笑,“姐……姐姐……”
长孙皇后,一直都觉得,后宫厨子无数,可愣是没有一个能让李治吃饱的人,弄得那些东西,李治根本看都不看一眼。
现在好了,李治似乎对米粉情有独钟,吃光了碗里的米糊糊,还费力的举着碗,找李焕儿要。
“不能再吃了呢!”
李焕儿抱起李治,在屋子里走动起来。
“长青,听说你昨天和程处亮、李长思喝酒,和人打架了?”
长孙皇后知道这件事之后,就觉得很奇怪,秦长青绝对不是惹是生非的人,程处亮和李长思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动手,肯定是另有隐情。
秦长青略微思索了一下,随后叹了一口气,“以前,没和焕儿结婚之前,我就是个落魄的小地主家的孩子。
家人去世之后,被大地主家的孩子欺负,也欺负的习惯了。
因为弱肉强食,我只能忍着。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经营秦家庄十个年头了,从最开始的几个庄户,到现在有三百多庄户,他们都需要我给他们撑着那片天。
而我也有了妻子,未来也会有孩子,如果还像以前,任人宰割,即便是屯粮赚钱了,我一样保不住!
即使秦家庄在富足,到最后也是给别人做了嫁衣。
崔家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们可以诬陷我杀人,别人呢?我现在就是一个没身份没背景的,屯粮狗大户,谁都想上来捏几下。
所以,我也想要一个名声,一个能和程家扯上关系的名声,最好是凶名,让人听到,我和程家的关系就害怕,就恐惧,这样他们才不会找我的麻烦。
一路走过来,虽然没有受过什么韩信的胯下之辱,可我的委屈,也不是别人能知道能懂的。
当然了,这些都过去了,现在要看的是未来!”
听到秦长青的话,长孙皇后心理一阵泛酸,眼睛里也逐渐出现两行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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