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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街区旁边的联排有的房产都属于一些名人,其中一处放着时装博物馆的藏品,过去几个牌号,有好莱坞的影星,有球星,其中也有秦西榛的朋友在那里租住,不久前那个叫拉维妮的加拿大女歌星来做了客,秦西榛给她介绍程燃,她很惊奇的和他握手,说,“常听她说起你。”
程燃说,“我也很喜欢你的歌。”
结果引得她受宠若惊。
程燃有些理解为什么秦西榛会购置下这套上东街的房屋,有时候坐在二楼落地窗前,看着这个街道的熙熙攘攘,便会有一种隐于闹市独立安宁的美好。
下午的时候他们会在外面的街道走一走,就在那些白杨树下,见到过很多低调住在这里的明星和富豪。
有天遇上了一对老年夫妇,住在附近,经常也会在这条街上散步,老人举起拐杖,朝他们脱帽致意。
那天晚霞映照的黄昏,两人在栅栏这边停住,白杨树下,牵着他手的秦西榛微笑,“程燃,你怎么看待死亡呢。”
程燃道,“生来死去,棚头傀儡,一线断时,落落磊磊。
岁月不待人,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活着。”
秦西榛鄙视,“忸忸怩怩,一点不大气。”
程燃没声好气,“那你说!”
“我还是喜欢陶渊明的那首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
“只是,想到再过一千年,一万年,都无法再见一面了,我还是很难过。”
恢弘的日晖中,她的丸子头立着,使得脸颊的弧线纤瘦而俏丽,对他微微一笑,“程燃,来听我的演唱会吧。”
程燃点头。
程燃突然记起科大一位教授讲课时说过的话,说人只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用不着整个宇宙拿起武器来毁灭他,有时候致他死地的,只是一口气,一滴水,甚至只是宇宙一个片段的微渺的一霎时光。
然而,这根芦苇又是伟大的,纵使宇宙毁灭他,人却永远比致他死命的高贵得多。
因为其所承托的思想,所进行的事业,所留下的印记,足以超越那些摧毁他的事物,足以超越了能致他死命的,人类穷其一生都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
人可以在有限且短暂的生命中,创造出远远超越它所存在的那段生命旅程中更为恢弘的事物,那就是思想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意义。
无论媒体怎么渲染秦西榛的那场告别演唱会也好。
蓉城的体育馆,当秦西榛说起这首歌献给一个很重要的人的时候,数万人鸦雀无声。
程燃上台,站在了聚光灯前。
他看到那边光环璀璨绚烂的秦西榛,如那年一席白衣,丸子头在白纱面前轻轻晃动,像是天外谪仙,对他做了一个口型。
那嘴型,和当初她在山海音乐节,程燃淹没在人潮喧嚣中的嘴型一模一样。
只是这一次,恐怕再转身,就是红尘万年了。
那个嘴型是:
再见。
程燃胸口某处,伴随那抹天籁的声音撕裂决堤滂沱。
苦海,翻起爱恨。
这世间,难逃避命运。
再见,再不见身骑白马的女子。
再见,再不见日暮乡关何处是,再不见烟波江上使人愁。
情人,别后,永远,再不来。
无言,独坐,放眼,尘世外。
鲜花虽会凋谢,但会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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