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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的!
为啥那些穿越众一旦穿越,马上就能抄这个,抄那个的!
难道他们随时都准备着穿越么?不带这样玩人的啊!”
艾力克斯感到绝望了,没想到就算是抄袭也没东西给他抄!
他之前可没想过自己会真的穿越。
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青年,英文什么的,那可一直是处于三级与四级之间,简称3.5级的英文水平!
“靠!
靠!
靠!
我他妈的就不信邪了,我决定了,就拿《哈利波特》开刀吧!
就算只是看过电影而已,我也能够用自己的笔将它写出来,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怎么还有脸做穿越众啊!”
“我以穿越众的名义发誓!
一定要写出来!
一定要写出来啊啊啊!”
艾力克斯横下一条心来,决定要依靠自己那半吊子的英文水平写出震撼世人的巨作!
自从他决定要抄袭jk·罗琳的《哈利波特》之后,才发现这个活真难干。
艾力克斯的小说写得很快,他发现这似乎跟自身的完全记忆能力有关。
毕竟普通人在写的过程中会花很多时间去回忆,还有就是花很多时间去查找资料。
这些时间对于他而言只是在脑子里面一瞬间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实在算不得什么问题。
他脑子里的文字资料可以随时查阅,不像图像、音频、视频这些资料,查找的时候特别麻烦。
也许是因为“追溯”
的时候,信息量越大,所需要的时间就越长。
最大的问题是,他的英文写作水平实在不敢恭维。
上一世的时候,他的英文水平只是处于三级与四级之间,就算加上这一世四五年的时光,他的英语也不过是刚刚达到美国初中生的水平。
为了写好这部小说,他不停的使用了“追溯”
能力!
虽然他看的中文版《哈利波特》不是很完整,但依旧能够给他很大的帮助。
他决定做个人肉翻译,直接将他所记得的部分翻译过来。
他先是将一本中英文的字典记到脑子里。
在写小说的时候,将中文版的补完,然后再翻译成英文。
即使有这么逆天的外挂,艾力克斯的书还是花了很多时间,总共写了差不多6个月。
艾力克斯在写书的时候,他在“猫头鹰”
乐队的演出也没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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