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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那小女孩不太会说话,兴许也是知道自己不是甜言蜜语的那一类人,只是闷声不做事。

她看他行动不便,每天的活动仅限于能够在床头坐起来,于是不知从哪里抓了一只野兔子回来,递到他床前说:“殿下,我为您抓了一只兔子。

您要是觉得无聊的话,可以玩一玩,摸一摸。”

他没见过这样拙劣、简单粗暴的讨好。

十岁之前,他年年都能拿下灵兽驯养大会的头筹,见过的都是冰麒麟、重明鸟、九头蛟之类的神兽。

一只脏兮兮的灰兔子,实在是登不得大雅之堂。

但是她就那样忐忑而真诚地交给了他,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写满了瑟缩。

那只没有灵识的灰兔子或许都比这小姑娘更加大胆些,兔子还没被吓跑,她自己快要被羞耻和自卑压得抬不起头来——她是见过顾听霜的。

这个少年比她大三岁。

她进府帮她那当浣纱女的母亲做事,远远地看过一眼风华无双的少年。

那样英气俊秀,耀眼无比。

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因为不知道怎么称呼,所以提起时轻轻叫了一声哥哥,还因此受到了母亲的责打:“世子殿下是你能这样叫的吗?”

尽管现在他只能坐在轮椅上,无法再像之前一样,被万人簇拥着,依然能从万人中脱颖而出,但是现在的他也依然会发光。

那是童稚时最单纯的喜欢,不掺杂利益和情。

欲,喜欢就是喜欢,仰慕就是仰慕,不需要过多理由。

一只灰兔子,毛绒华润,神态可爱,那已经是她能送出的最好的礼物。

顾听霜收下了。

他说:“如果以后……如果我还有以后,你愿意跟着我的话,等你我长大之后,我会为你择一门好亲事嫁出去,也让你母亲放心。”

小姑娘软软地说:“可是我想嫁给哥哥你。”

顾听霜怔了,而后沉默了很久。

“再说吧。”

那之后的隔天,晴王的人从冬洲边境带回消息,说是王妃的葬礼后续事宜不用再管。

府上无人主事的话,干脆就遣散。

晴王没有功夫再为西洲家中的事情分心,因为他是大将军,以沙场为家。

世子的话,既然残废了,就留几个人在府上好吃好喝地养着。

别的也不用再管。

在人可万年寿的仙洲,一切上位者都明白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养出优秀的后代,无异于养虎为患,会分走自己的威势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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