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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条流浪狗,但我不是一条简单的狗,我的品种,是狗中之王,高贵的狼的后裔,哈士奇!
我的前一任主人是个慈祥的老人,我与他相伴七年。
他是个孤寡老人,两百平方的房子,时常只有他一人落寞。
一个人做饭,一个人睡觉,甚至乘着公交车独自到菜市场买菜。
有一天,当这位孤独了大半辈子的老人,矗立在黄昏的街道上时,他内心突如其来地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单寂寞。
于是他考虑着:要不养一条狗吧?
在嘈杂的宠物商店里,我与他第一次相遇,我激动得拼命摇尾巴,冲他吠叫试图吸引注意。
他也注意到了我,艰难地弯下膝,微微笑着抚摸我头。
就这样,我被他幸运的带回了家。
我陪他晨跑散步,陪他一起坐着公交车买菜,和他在浴缸中打闹嬉戏。
主人时常梳理我光滑的毛,我也乐得享受。
我骨子里的血脉决定了我不是金毛那样老实又呆瓜的好狗,我爱拆家,并总是在他离家的时候大肆破坏,把家里搞得凌乱狼藉。
主人却从未朝我发火,只是乐呵呵地将家中摆件恢复原样。
和他一起生活的七年,是我狗生最快乐的日子。
但有一天清晨,我趴在他怀里酣眠。
当我醒时已日上三竿。
我从他怀中挣脱出来,焦急地舔着他的脸,却发现这个总是慈祥笑着的面庞早已冰冷,他在睡梦中再没醒来。
老人的尸体一星期后被发现,我守候在他身旁不住哀鸣,扰来了街坊邻居。
很快他一儿一女匆匆赶来办理丧事,又带着他的骨灰连夜坐飞机离开。
我自然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被赶出家门,从此浪迹街头,成为了一条普通寻常的流浪狗。
为了在恶劣的环境生存,我经常和其他猫狗争抢垃圾桶的残羹剩饭,为此我身上全是伤疤,旧伤的结痂未脱落,新伤便接踵而至。
我疲于奔命,自顾不暇,逐渐失去了作为宠物狗的良性,充满了野生动物独有的野性。
有一天,我经过一间规模不大的书店,“方圆书店”
的四字招牌看起来也饱经沧桑,很显然有些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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