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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开着车,带上大姑就去了镇上去了。
萌萌把大姑带到陈镇最好的服装店,想给大姑买几套衣服,准备十一时我们结婚穿。
“萌萌,我的衣服已经够多了,你帮我看一套你们结婚那天穿的就行。”
应该说大姑是看不上这里的衣服。
萌萌也明白大姑的意思,就给大姑选了一套红色的西服套装。
大姑也比较喜欢,试穿合适,就买下了。
大姑有一个习惯,只要逛街,就去那些老街,想买一些本地特色,比如吃的、玩的、老物件什么的。
大姑一直忘不了那个欧阳,只要能找到一些好东西,就是大山里的板栗她也给欧阳寄去。
因为欧阳就住在固县的陈镇大山里,大姑给他寄去这些大山里的东西,是让他记住大山老家的印象。
像那天和萌萌逛街,大姑就带明明去了老街,二人买了不少东西。
在一个拐角处,大姑看中了一个戴草帽的手中的一枚铜钱。
双方讲价,最后以二百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但当大姑接过铜钱的时候,对方的手指分明多了一个小拇指。
小拇指上分明刻着一个“晴”
字。
大姑一愣,立即就把对方的帽子给取下了。
大姑感觉面前的这个紫堂色的中年人有点面熟。
“你是……红军?”
“许晴?”
对方竟然叫出了大姑的名字。
“红军!”
大姑显然没有想到在这里遇上了初中的同学,怎么说呢,应该是大姑的初恋。
此时的付红军有点自惭形秽,想把手里的钱还给大姑。
“许晴,没想到是你,这个铜钱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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