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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挂到了中天,犹如一团燃烧起来的火球,我汗流浃背,伫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
虽然挎着狙击步枪,但此刻,类似的困难又出现了,就像当初在荒岛河央的甲板上,子弹可以轻易射杀掉目标,关键是如何安全取回猎物。
我干涩地吞咽了咽唾液,润润枯燥的喉结,渐渐感觉出上帝又在凝视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始朝雷区后面绕去。
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
本来我与这群食草动物离得不远,大概五百米的样子,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鲨鱼那样,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里,缓和喉咙中的燥热。
狙击步枪几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行为,我不会让她光着上身。
毕竟,她是个女人。
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仿佛给太阳晒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泽。
在丘陵半腰行走,脚下坑坑洼洼,时不时会蹬散一溜碎石,石块儿沿倾斜的山体滚跑下去。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
在山体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费力。
攥在右手里的匕首,在双脚登空或踩滑的瞬间,会猛扎一下山壁缝隙,拉住下坠的身体。
差不多走了两个小时,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只死鸡,怎么抖落也挺不起来。
我丢掉多余的重物,继续加紧脚力往前赶。
最后,遇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突兀出来,我总算可以坐下来歇会儿。
那片黑白条纹的斑马群就在眼前,我向右侧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悠闲地啃草散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着惊恐,令它们时刻警觉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对眼前大片鲜活的兽肉,感觉就像在超市购买时那样,肥瘦任意挑选。
想要射杀一只很容易,问题是打死猎物后,我还得爬下山腰,跑到猎物跟前捡回来。
这个过程需要三分钟,可四周潜伏的鬣狗,足够抢了这种现成的便宜,把猎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须先走下去,猫腰在草丛里,一点点地靠近羚羊群,保证射击距离在百米以内,才能及时守卫起自己射中的猎物,阻止鬣狗群的哄抢。
又歇息五分钟,我喝了点淡水,便背着狙击步枪下了山腰。
左手握着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杂乱的蒿草之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草浪里的死亡线(3)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夹杂着动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情愿呼吸。
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我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回去,而且我们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
在可以任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浪费是一种危险。
因为,假如猎杀一只大体型的斑马,宰剖兽肉耗费的时间就会延长;掏出的动物内脏里的杂物也较多,这些行为都很容易引来猛兽的袭击。
而且,背着过多鲜肉回山洞,路上是累赘。
所以,我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轻羚羊。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潜伏的猛兽靠近,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狙击步枪。
这个距离狩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单不过。
狙击准镜中,一头刚刚摆脱母亲守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若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漆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好像预感到死亡,但又不确定。
最后,它仿佛不想自己吓唬自己似的抖抖耳朵,甩了一下白毛尖尖的小尾巴。
四周的鬣狗,好像预先警觉到了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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