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点燃它们,只需要一点点导火索。
菲尼克斯在街上行走,她使用头巾遮掩住自己的容貌。
毕竟她清楚,以自己的长相,很容易吸引到人,而且,未必不会有人认不出她。
夜幕降临,街灯逐个点亮,街上的行人也开始变得稀疏起来。
这时,菲尼克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街道的一侧,风俗店门口,一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还有一高一矮两位泛沙海士兵,似乎起了争执。
“可恶,怎么就被你逮到了。”
那较矮的士兵面色阴沉难看,“真是晦气。”
那较高的士兵便是菲尼克斯之前在城墙下遇到的那位火神军团的一位小队长,他现在面色变幻,呵斥着面前的士兵。
“好家伙,巡逻时间来逛风俗店是吧……”
那队长语气激烈,“你平时怎么样我管不着,但是现在……”
那花枝招展的站街女拉住队长,似乎是祈求着说道:“老爷别这样……这不过是一点点交易罢了,若是做不成这一单……我……”
“我可能就没钱吃饭了……”
那队长一愣,眼中满是怜悯与思考,还有着一点无奈。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
那被呵斥的士兵此时再次发话:“法尔斯,你别太过分了……这样,我给你分点钱,今天我的事情你就别管了,怎么样?”
法尔斯的眼神还在变化,最后一咬牙,做出了决定:“那好……但仅此一次。”
士兵一脸不屑地掏出了一点现金,塞入法尔斯衣服内的袋子里。
然后一推法尔斯的身体,将其撵走。
“走开吧,伪君子。”
法尔斯刚想反驳,却一顿,叹息一声,回头准备离开。
菲尼克斯目睹了这一切,她对此有着自己的判断。
或许这些事情反映了某些现象,但与现在的菲尼克斯无关,她也管不了什么,也没必要。
就在菲尼克斯也离开后,法尔斯回头瞟去:“似乎……看到了熟悉的东西……不见了……应该是我眼花吧。”
他手掌深入口袋,攥紧了里面的现金。
……
到了葛罗莉娅所说的酒吧,菲尼克斯找了一个角落坐下。
酒吧内确实是热闹非凡,这酒吧有整整三层楼高,而一楼和二楼都算是营业区,三楼似乎便是私人区域了。
菲尼克斯观察着四周,发现一大半的顾客都是泛沙海士兵,他们吵闹着,欢呼着,很是热闹。
而剩下的便是一些卡兰诺亚人,他们面色阴沉,只是默默地喝酒,顺便吃点下酒菜。
一股莫名的不爽之感划过菲尼克斯的内心,但是她的表情依旧如一块坚冰一般。
店员有三人,一个是柜台的灵族小哥,长相还算帅气。
另外便是两位灵族少女,她们穿着稍显暴露的服务装,为顾客上菜,顺便取悦着他们。
灵族,外表与人族相似,但是外貌普遍更好,皮肤细腻,一般的寿命也达到了三百岁之久,又分为纯血灵族和混血灵族。
纯血灵族来源于神圣普罗米西亚帝国,他们身体强健,又极度适应灵素,寿命可以达到五百年以上。
他们个体强大,繁衍缓慢,几乎是最强大的种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称霸世界,而那段时间便是星辰纪元前的神圣纪元。
而混血灵族,正如其名。
灵族很奇妙的与人族没有生殖隔离,而人族和灵族所诞下的子嗣也是灵族,但是血统不再纯净,强度也不及纯血灵族。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丹道宗师一夜之间成了两个小豆丁的娘亲??来人啊额不对,来孩啊重生到异地大陆,看丹道宗师如何带领小豆包成为首富!...
重生之医手遮天车祸醒来,林修远发现自己已是医仙重生,不但被人扣了一个吃软饭的称号,还多了一个美若天仙的妻子!...
三爷你就像本书,一看你,我就想睡。辛艾挖空心思,终于勾搭上权倾明都的简三爷。一朝承欢,百般算计,只为找到失踪的姐姐。三月后,他丢来一张支票我腻了。她赤身爬起,眼底酸涩,笑容灿烂好,那我滚远点。再相遇,她对他视若无睹,他将她压在墙上睡过那么多次,怎么,转身就不认了?...
赵冬得到了一枚储物戒,在仙人手里只能当仓库的储物戒到了赵冬的手里,却被他发挥的淋漓尽致,成了防身赚钱泡妞的无上利器。一枚储物戒无敌伴终身...
茅山派第十二代掌门明志,在鬼门关大开的一天,被卷入旋涡而来到异世界。爱冒险的他协着绝世秘笈来到这个世界,无疑是给了他最好的展示空间。魔法?没用实用价值的障眼法而已。武士?就算是再厉害的蚂蚁穿上自认为最坚硬的铠甲,还不一样一脚踩死!魔兽?幻兽?宠物罢了。盗贼?精灵?龙族?切,女的收进后宫,男的全作奴才!种马怎么了?无敌怎么了?yy怎么了?不是主角太厉害,只是别人太弱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