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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首诗,我觉得写的挺好。
“总有,
那么一棵树,
躲在角落里,
静静等待着,
一树花开。”
这首诗是我写的。
写这首诗的时候,我才十八岁,嘴上刚刚长出来绒绒的小胡子,那时刚刚摆脱了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尴尬境地。
我也在等待着那一树花开,满怀着春天的希望和憧憬,却始终没有找到开花的树。
三姥爷说,“大外孙子啊,不是所有的树都开花啊!”
我说,“那我也得闯世界,混生活,我可不想窝在家里。”
三姥爷说,“大外孙子啊,该打得架我都打了;该跑的道,我都跑了;该喝的酒,我也都喝了,能咋地?都是扯淡啊,扯别的都没用。”
那些年,我还是相信满树的姹紫嫣红,相信江湖上的道骨仙风,也相信朋友之间的侠肝义胆,泪洒红唇。
三姥爷混在车间里吆五喝六,满世界的七个不服八个不愤。
工厂外面的红砖墙,被雨水洗刷的一尘不染,如同三姥爷常年舍不得脱下来的绿军装,绿里透着白。
三姥爷常挂到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不服就干他,直到干他服为止。
我相信,我就属于那个年代。
成天穿着绿军装,扎着皮带,到处去吆五喝六。
窜到胡同子里,也能有一大堆孩子们过来顶礼膜拜,看着他们拜见山大王的样子,我的心里徒然升起一种洋洋自得的神情。
我期待着自己能从小孩子王,蜕变成我们那个胡同的黑老大,让谁给我买个雪糕,他就去街边的雪糕店给我整个最好的雪糕,连吭声都不敢。
要是真的吭声了,我也会上去一个扁踹,把他踢到阴沟里,让他还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让他不认识我这个黑老大。
我倒是没有变成黑老大,就随着这个时代的洪流翻云覆雨。
我能做点什么就做点什么,倒腾小笔记本挣钱,我就从五爱市场批发点各种本子,走街串巷。
实在不行,我就拣破烂,拣瓶子,换点零花钱。
我也欺负过胡同里的小孩,让他们每天上学的时候,经过我用铁锹给他们修的路的时候,都要交上元角钱,算是买路的盘餐。
当然,这些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都没少干,因为那个时候,谁要是不比谁强,谁就会被拉扯下来,一顿胖揍。
我就是在这样的胖揍之中成长起来,然后我再揍他们。
三姥爷的老工友张老七却性情温和,听说以前不这样。
我没有见过张老七年轻的时候什么样,当我从三姥爷的嘴里知道这个张老七的时候,他已经退休好几年了。
人到了这个年龄,性格会随着酒量消失的无影无踪,酒量也消失殆尽,这是我总结出来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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