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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秋说是要问问妈妈的意见,就先给夏花打了电话:“妈妈来的时候记得带上何叔叔,何叔叔不是也打算给何阿姨买镯子吗?咱们买的多了说不定有折扣,快些啊。”
那边夏花闻弦知意,不到一个小时,就带着何家明一起过来了。
何家明是鬼魂,外人自是看不见的,夏花一边打量王艳红,一边笑道:“你何叔叔没空,他们夫妻的事情,他们自己解决就行了,咱们别瞎掺和,你看中的是这个?”
夏知秋点点头,示意夏花伸手,拿着桌子往她手腕上比划了一下:“我看还挺合适的,要不然就这个吧?”
飘在半空中的何家明已经开始乱飞了:“是她,就是她,虽然和以前有点儿不一样了,但基本的相貌还是有的,就是她,你们现在就问她要一点血。”
“说起来,我看你有些眼熟。”
夏花不搭理他,只笑吟吟的看王艳红:“你以前是不是在b市生活过?”
王艳红愣了一下,摇头笑道:“没有,我原先是下乡知青,后来考上了大学,就直接来了这边生活,并没有去过b市。”
夏花有些诧异,和夏知秋对视了一眼,但随即想到王艳红和何家明也算是离婚了的,这年头,离过婚的女人名声上是不怎么好听的,哪怕过错方是男人,被议论被贬低的,也还是女人。
也不是就这会儿世道不公了,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有些地方,还是改不了这个想法。
甚至,有更严重的案件发生的时候,比如,强~奸,有些人渣还要说,谁让你们女孩子穿那么少出门的,这不就是想勾引人吗?
贱种时时有,哪个年代都这样。
所以,王艳红既然是已经离开了b市,不承认自己有过一段婚姻也是正常的。
“那大约是我看错了。”
夏花笑着说道,同为女人,尤其是她自己一个人将闺女抚养大的女人,夏花是很理解王艳红的心思的,笑着说道:“其实不瞒大妹子说,我们是从b市过来探亲的,可是,这今年h市发展的太快了,我们娘儿俩找了几天都没找到正确的地址,现下还在宾馆住着呢,看见个眼熟的就想问两句,您别介意啊。”
王艳红笑着摇头:“不介意,这镯子你们还要吗?”
“要,当然要,你给我们装起来吧,多少钱来着?”
夏知秋笑着问道,王艳红那神色已经略有些起疑了,她和夏花要是不想被人当骗子或者小偷什么的抓起来,就得另外想办法了。
“总共两千八,请这边付账。”
王艳红笑着说道,夏知秋带着有现金,她本来就是想以防万一的,没想到正好能用上。
大约是看夏知秋真的买了镯子,王艳红脸上隐隐带着的几分戒备也就略微舒缓了些,给夏知秋开了收款的条子,又说道:“在我们这儿买的首饰,有一次免费维修的机会,就是断掉了或者上面的钻石掉了,我们都给维修。
日后呢,还会负责终生保养,镯子发黑了可以过来找我们。”
夏花笑眯眯的点头,先拿了镯子和夏知秋一起离开,准备另外想办法。
人家明显是不打算承认何家明这一桩婚事,那就不能直接摆出来问了。
而宝宝丢失的事情,何家明是曾经和王艳红说过的,但王艳红是大学生,那个年代出来的大学生相信鬼神的真没几个,要是夏花她们说明了目的,说不定王艳红当场就会报警了。
所以最好是不惊动她,悄无声息的取点儿血液。
“这个简单,等会儿咱们就在门口等着,看她出来了,就撞一下,知秋身手利落,身上不管随便带个什么尖利的东西,当不小心割破了她掌心什么的,就能成了。”
大冬天裹的严实,总不好在一个女人脸上动手段。
脖子和手腕也太危险,出了个万一,她们娘儿俩肯定是要去大牢里蹲着了,所以,只有手背或者手心能动手脚了。
但这个计划说起来简单,实际上是很有难度的,人要是摔倒了,第一反应肯定是手掌按在地上的,夏知秋哪儿能那么快就往下面塞个尖利的东西?
还不如等到半夜来个偷袭呢,尾随王艳红回家,踩点,然后到时间了,就偷偷摸摸溜进去。
“总觉得咱们娘儿俩不是好人,这偷偷摸摸的想害人的办法,十分堕落。”
夏知秋嘀咕道,夏花摊手:“要不然怎么办?找上门说我们需要一点儿你的血?王艳红是脑子坏掉了吗?”
可这样用歪门邪道的办法,也着实是有些为难人了,总觉得品性方面有问题。
“我来吧。”
夏知秋想了想,决定利用一下自己怀里的夏小九,“带对方上医院打个狂犬病疫苗什么的,让医生偷偷的忽悠着抽一管血。”
这主意虽然也不算多好,但至少不是偷偷摸摸……好吧,收买医生也算是偷偷摸摸,终归还是走了这一条路。
夏花也没别的办法,论耍心眼,她实在是比不上夏知秋。
别看夏花有本事,长的好,但也并不比寻常人聪明多少,要不然,当年也不会眼瞎看上夏知秋那个人渣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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