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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挽月认真地说,“把没喝完的饮料瓶扔到别人身上,弄脏别人的衣服,这可是天大的恩德,得刻进家训家规里,早读三遍,晚背三遍,磕头都太简单了。”
小胖子反驳她,说这样是没礼貌。
她仰头喝完剩下的汽水,笑着把瓶子放在石桌上,“那应该怎么做?你教教我。”
小胖拿着瓶子跑到卿杭面前,先问他需不需要,等到他点头之后才把瓶子递到手里,这个过程大概有一分钟。
“姐姐,你学会了吗?”
程挽月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原来这么简单呀,我学会了,真谢谢你。”
又不是傻子,在场的人谁会听不出她这些话里讽刺的意味?
真正不怕事儿的人不会把‘敢惹我试试’这几个字写在脸上,她从头到尾甚至都没有看过那两个故意让卿杭难堪的男生一眼,也没有看卿杭。
只在离开的时候说了这样一句话:“往你后背扔东西就是在打你的脸,笑话你就是在骂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点骨气都没有。”
卿杭望着她潇洒离开的背影,回想起她的话觉得有些可笑。
没有尝过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怎么会理解他的处境?
就像原本就站在月亮上的人理解不了,为什么还会有人竭力前行穷尽一生,月光都照不到他身上。
后来很多年卿杭才惊觉醒悟,他对程挽月是一见钟情。
第一眼就喜欢的人,怎么可能会讨厌呢?
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会喜欢,这种藏在心里感情成年累月递增,就像基因一样刻进了他的骨骼,融进了他的血液。
怎么忘?
……
刚烧开的水冒着热气,杯子不隔热,还被阳光晒着,程挽月只是轻轻碰了一下都觉得烫。
她知道卿杭被保送大学之后直接是本硕博连读,毕业进了医院,就算是边缘科室的医生,收入也不可能太低。
房子不大,有些旧,只是收拾得很干净而已,这个沙发应该是客厅里最贵的家具。
程挽月坐得远,电视机黑色屏幕上只隐约倒映出了卿杭的影子,少年白净清秀的五官在岁月这条河里变得成熟,轮廓更立体了,去周恒房间帮她找钥匙之前戴上了银框眼镜,他是单眼皮,眼镜缓和了那股锐利感。
这是他的家,他的坐姿却还没有她来得放松自在,双手放在膝盖上,即使背靠着沙发,身体依然显得僵硬。
她记得他左手的手腕内侧有一颗褐色的小痣,因为皮肤白所以很明显,以前他给她讲题的时候她总是走神,一会儿玩玩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他手指上的螺纹都被她数过无数次。
不记得是哪一年,她右手手腕内侧莫名其妙长出了一颗痣,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还是程延清发现的。
会悄无声息地长出来,但应该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吧。
程挽月想看看他左手手腕的那颗痣还在不在,可他手心朝下放着,看不到。
“你和周恒是室友,6月15号那天跟他一起去学院南路喝酒了吗?”
那天晚上,她第一反应是认错了,城市这么大,哪有那么多巧合和偶遇,她来不及多看,人就已经不见了。
卿杭黑眸低敛,淡淡道,“没有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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