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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出门的艾力克斯,只能待在纽约的家里,哪里都去不了。
现在就算是他想上学都不行了,只要一出现到人们面前,马上就会被团团围住。
现在的他,相当于被禁足在家里的孩子,只能等风头过去之后,才能重获自由。
这件事情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艾力克斯可以不用去上学了。
公立学校是不用去了,以他现在的名气,无论到哪里都会有人跟着。
他的父母在纽约市里找了一家私立中学,只要他考试的时候去,其他时间就可以自由行动。
他百无聊赖之下,只能将所有的时间都用到写书上。
《哈利波特》已经被他改得面目全非,只是保留了主线和一些支线,哈利再也不是那个欠揍的小子。
魔法体系也不是罗琳阿姨笔下的那样混乱不堪,反而显得非常清晰明了,让人一看就认为魔法就应当是这样子的。
至于战斗场景的描写,对于看过无数网文的艾力克斯来说,这只是小菜一碟。
要不是他担心,自己描写的风格不容易被美国人接受的话,他早就将战斗描写爽得要死。
本来这个时代的奇幻小说很多都是学《魔戒》的那一套,流行文艺范,让人看了之后觉得作者文笔牛逼的不行。
没想到的是,艾力克斯的这种小白文,竟然也自成一派,卖得非常之火爆。
特别是艾力克斯的力量体系,让那些深受科学影响的美国人,一看就觉得很靠谱,而不是那种神神秘秘、无法捉摸的感觉。
他的这种设定也很快被其他作者拿了过去,成了许多奇幻小说里的背景设定。
艾力克斯的描写是很精彩,可是有个毛病,就是将故事的篇幅加长了许多。
至少他的一本书,比罗琳阿姨的一本要多出将近一半的字数。
那都是艾力克斯以前灌水留下的习惯,改不了了。
没料到的是,他的这种做法很受卡尔欢迎,甚至鼓励他多描写一些打斗场景。
“读者们来信反映,他们很喜欢你写的打斗,希望你能多些点。”
卡尔这般对他说。
“哈?为什么?”
艾力克斯就不明白了,这些内容,在他看来,都是些无聊至极的打斗过程,要是他看到这种内容,基本上是一目十行的看过去。
“你不知道么?你的这种打斗风格,在行业内可是独有的一家呢。
其他人都没办法写出那么多的打斗方式,真是奇思妙想啊,让人看了一遍又一遍。”
卡尔不似作伪地赞美着艾力克斯,看来他也很喜欢看这种打斗。
艾力克斯想了想,立刻明白了,原来他自认为无聊的打斗,对于那些从未接触过武侠小说、仙侠小说和玄幻小说的人来说,那简直是一个新大陆。
金庸的书写的挺不错的,可是他的打斗场景,拿到跟网文大爆发时代的小说相比,那简直是扑街扑到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更主要的是,艾力克斯的小说,并不是直接拿网文小说直接翻译过去,而是用西方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写。
毕竟他已经在美国生活了那么多年,每天听得说的想的都是英语,早就已经被这种文化环境给同化了。
写出来的东西,当然也能够被美国人所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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