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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我那庞大的连载故事——一瞬间我曾引以为傲的宝物,好像突然变成了某种负担。
「我会尽快。
」我勉强挤出回答。
「不、不对啊,小芳。
」阿梅梅说:「在这之前都没有任何兆头不是吗?作品怎么可能说斩就斩……」
半年前就有所谓的兆头了。
那个时候点阅率每况愈下。
从原本的一千个讚,到九百——到最后每週的流量只剩下千人左右,而按讚的人数也只有三四百。
那时候小芳就提醒我,我该做好被腰斩的心理准备。
但那时候我们还没死心,觉得只要故事好,就可以存活下去。
那时还没离开的朋友甚至已经开始开导我要找别的工作,我们甚至为此大吵了很多次——我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想起来?
后来我每天晚上都在呕吐,直到某一天再也吐不出东西,我终于接受了我就是那些失败的漫画家的其中一个。
但至少在最后,我要像烟火一样绚烂的结束一切。
「不过还有一件事,海嵐。
」小芳开口。
「什么?」
「你结束《愿你安好,艾蒙》后,要不要试试看『改编漫画』呢?」小芳感觉起了兴致,她握紧拳头,充满信心的说:「我们有和一个出版社谈合作,我觉得那里有位小说家的风格和你的画风会很搭配,要不要考虑看看?」
你为什么会是bl漫画家?
再次遇到民俊以前,关于他的事情,我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就只是在脑海里重播那段画面。
噁心噁心噁心——重复好几百次。
我心想我是个烂人。
但只要提笔创作,我就觉得,我好像有勇气可以面对那时候的我与民俊。
就算我平时表现的再怎么不在乎,但那是我呕心沥血,甚至于撕心裂肺——的作品。
在《愿你安好,艾蒙》里,我塞满了我的迷茫,我所不知道的那一切,如果是用「这是献给郭民俊」就太矫情,这是我给我自己的作品,这是我为了让我自己得救而完成的作品。
根本不是要拯救其他人啊。
于是那时候,那时候小芳在电话里说的轻描淡写的语句,愤怒像是被什么给点燃一样,我感觉到体内有火在烧。
「你这么不喜欢这个故事吗?」我甚至无法想像,我的口气竟然会那么委屈。
「不是。
」小芳用专业的口吻回覆:「是因为你的调性和客群不符合,所以我们要因材——」
「但是是你!
是你他妈的当初说!
如果我开始连载!
一定可以大红大紫!
」
我无法克制的尖叫出声,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过来。
而我怎么可能会因此而退缩,因为民俊的眼神可比这可怕好几百倍啊。
「海、海嵐……你冷静点……不要无理取闹。
」小芳作为编辑很出色,她举起手,一脸严肃的说:「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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