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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是魔种,但人懂的礼仪道德我一样全懂。
人魔之分无非于此,这样看来又怎能说我是魔呢?兽修炼成人形,尚且能在人类中安稳生存,我生来就是人貌,自小就晓得是非道理,又怎么不能。”
她想到这里,心里愈发豁然,嘴角不自禁逸起一抹明朗欢喜的笑意。
老太婆见她神色最初显现挣扎之色,不久后转为神情欢喜,虽不知道她的所思所想,但也能猜到她一定是想明白一个困扰自己很久的问题,也不禁为她高兴。
老太婆继续道:“一个狼群中诞生出一只狈,是极其难得的事。
狈狡猾多谋,狼群奉其为‘军师’。
因为狈天生畸形,前肢绝短,后肢看似粗壮,却软弱无力,仅凭自己很难行走。
于是狼王就亲自将它背在身上,以身作它的代步工具。”
戚瑶璘啧啧称奇:“这狈的面子可真大,狼王竟然愿意给它当坐骑。”
老太婆道:“狼并不是独来独往的动物,它们是群居的,凡外出捕猎都是在首领的带领下成群结队行动。
狼群不比人类的军队,它们没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但它们同样推崇有能力者。
狈很聪明,狼群外出捕猎,它能够给谋划出周密的计划,保证狼群不会无功而返。
我刚刚说过,狈擅长模仿万物生灵的语言,必要时它还可以发出声音诱引猎物上钩。”
戚瑶璘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由衷道:“原来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有能力者在团队里面永远都是吃香的呀。”
老太婆微微一笑,赞许地瞧着她:“丫头,你小小年纪能悟出这样的道理,倒是了不起。”
戚瑶璘被她夸的小脸一红,竟有些不好意思。
戚瑶璘逸出一抹甜甜的笑意,道:“我懂了,‘狼狈为奸’这个词的意思自是指狼与狈相互勾结,捕食猎物。”
老太婆轻轻点头:“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那天夜里我远远观望到狼狈自山丘后上来,狼王负着狈走到群狼跟前。
那些灰狼见到狼狈,纷纷俯首,不敢直视。
狼王高高在上,它身上的狈亦是一副不可一世的高傲姿态。
狼王走到倒在地上的黄羊尸体前,用锋利的獠牙撕咬开黄羊的胸膛,将里面的心脏取出衔在嘴里,接着转过脑袋将心递到狈的嘴里。
我以为狼王要取悦狈,故将最好的心脏给它吃。
但我却想错了,狈并没有吃心脏,而是将它抱在怀里,接着仰天长啸。
没一会儿,从山丘后轻轻飘上来一物,赫然是个人形状的白雾,竟是人的亡魂。
我在丹宫里曾见过童男女的鬼魂,知道鬼魂形若雾状,乃虚无缥缈之物,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狈用短小的前肢将黄羊的心脏捧到那游魂眼前。
那魂魄飘在半空,雾烟状的身躯忽然散开,将狈手中的心脏裹入其中。
很快魂魄恢复人形,再看狈的手中,已经没有那颗心脏的踪影了。
我当时离得很远,瞧不清那鬼魂的面貌,但我瞧他外观,却觉得很是熟悉。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悄无声息地蹑到山丘前,等到看清那鬼魂的面貌时,却大吃一惊。”
虽不是亲身经历,但戚瑶璘却觉得好像身临其境,心里不免惴惴,忍不住问:“是左椋的鬼魂吗?”
老太婆轻轻地点头:“是他,他的样子我再熟悉不过了,我一眼便认出了他。
他的样貌和生前一样,只是眼里多了丝丝怨气,既阴毒又深沉。
我当时吓了一跳,害怕被他发现,伏在丘下大气也不敢出,静静地瞧着他们。”
“左椋与狈四目相对,似乎是在交流,除狼王其余灰狼皆四肢伏地,好像是虔诚的信徒在膜拜自己的主上。
我记不清他们究竟对视了多久,反正他们离开时我已经蹲伏地四肢酸麻了,缓了好久才能行动。
我不敢在那里久待,也无心抓捕田鼠了,一溜烟跑回了居住的洞穴。
那晚我睡得并不好,闭上眼睛后脑子里就浮会现出左椋的脸,我一颗心始终悬着,生怕他有朝一日会找上自己。
他并不知晓我的存在,但我心里却始终不安,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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