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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丽将杯子里的酒又一次送进了嘴里。
“怎么会呢?你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学习好性格也好,我一直觉得你是天之骄女,常常幻想如果我也像你一样就好了。”
铃子举起杯子碰了碰刘丽丽的,慢慢地喝了下去。
“天之骄女?呵呵呵,”
刘丽丽兀自笑了起来,“你是没尝过被父母的爱逼疯的感觉,就是那种什么都为了你好,什么都为了你计划好了,你不可以偏离轨道的那种人生,我他妈过得够够的!”
刘丽丽突然情绪激动,声音也提高了八度。
旁边桌上的人被吓了一跳,纷纷往这边看过来,随即又哈哈一笑又将头转了回去,半夜喝多了说醉话的,他们司空见惯了。
“可我当年是多么羡慕这种带着压力的爱啊,我常常想要是把我换成你,这种幸福的日子,过上一天也是美美的。”
铃子又喝了一杯,喃喃自语道。
“每个人都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
刘丽丽已经不知道喝了几杯,肉串也吃了大半,开始傻笑。
“喝的差不多了,我已经饱了,我们回去吧,趁你还没有醉倒,不然我可扶不动你。”
铃子看了看已经见了底的啤酒桶,将刘丽丽拽了起来。
“好!
我们回去彻夜长谈,一直到天亮!”
刘丽丽走路有些歪斜,好在神智还算清醒,铃子一路扶着她,好歹顺利回到了房间。
已经凌晨两点了,刘丽丽倒在床上便响起了鼾声,铃子用凉水洗了洗脸,脸上的热度退下去了,脑子也跟着清醒起来。
看来今天要断更了,存稿昨天就用光了,铃子盯着手机发呆,一点睡意也没有,思绪又飘回了那个冬天。
铃子在羽绒服袋子里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瑞安商贸胡劲,后面是一串数字,铃子知道那是手机号,她看到刘丽丽的爸爸有一个手机,成天粘在耳朵上打电话。
在手提袋最下面,铃子发现了一百块钱,很显然,那是铃子给胡劲的衣服钱,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的放进了袋子里。
这个胡劲人真好,发廊老板娘说他是大老板,还说他根本不是来进货的,而是来送货的,胡劲是南方人,每年他都要亲自来凤凰城几次,把南方的货带过来,再把北方的货带回去。
老板娘还说胡劲家世代经商,经验老道的很,经常亲自跑到凤凰城来挑选南下的货品,人又长得温文尔雅,完全不像一个奸商,这个是老板娘的原话。
说不定这个羽绒服就是他带来的,根本不是他要进货,南方进什么羽绒服?铃子拍拍脑袋觉得自己很傻。
铃子把名片好好的收藏起来,她怕这张小纸片丢了,还专门找个本子把电话号码抄了下来,以防不测。
仿佛有了什么力量撑腰一般,铃子整个人都变了,当她画了淡妆穿着白羽绒服去上班的时候,火车站上的几个小青年都看呆了。
“我去!
这小黄毛丫头开窍了啊,一打扮还真挺好看。”
“怎么?你动心思了?”
“好是好,我一想到被老齐那个老家伙沾过了,我就有点犯膈应……”
铃子听了这些议论,也只是冷笑,这些混蛋好像自己能跟他们沾上关系似的,简直滑稽。
至于老齐和石老五,铃子连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每天上班下班都昂首挺胸的,像只身形矫捷的小鹿,一眨眼便将背影留给了他们。
大年初一不用上班,小小的县城反正也没有几个人出门,候车室的小超市暂时关闭,铃子一大早给奶奶拜了年,人便不见了,气得季学英起来直骂养了个孽畜,眼里完全没有父母。
铃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准备好了硬币,来到县城中心的公用电话亭,犹豫了一会儿,最后她咬了咬好看的嘴唇,下了决心似的给胡劲打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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