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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结束后,我和文斌托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里。
由于我也喝了不少啤酒,脑袋有点昏昏沉沉的感觉。
“哥,喝杯水吧。”
文斌很懂事的给我倒了杯水。
我喝了一口水,看着文斌打开书包。
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日记本,一根铅笔,最后拿出了一堆破旧的衣服,衣服上面都是补洞。
我有些难过的问道“这就是你全部的衣服?”
“我叔叔活着的时候,我挣的钱都给他花了,我觉得衣服能穿就行,嘿嘿。”
文斌很实在的回答道。
文斌说完,拿起铅笔和日记本,坐在桌子上开始写东西。
“你写什么呢?”
我好奇的问道。
“日记啊!
我没什么朋友,只能把心里的那些开心和难过,用笔记录下来。”
文斌一脸灿烂的笑容,看着我问道“磊哥,字都是我自己学会的,我厉害吧?”
我摸摸文斌的头,笑着说道“呵呵,比我强多了。
这个日记本是你心中的秘密,好好保存,等多年以后再翻出来看看,也挺有意思的。”
“那是必须的!”
“行,你慢慢记吧!
哥先睡觉了,你也早点睡,明天哥带你去买几身衣服。”
说完,我冲了个澡,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可能是酒精麻痹了我得大脑,又或者是孟局唱的那首歌,揭开了我内心的伤疤。
我侧躺在床上,眼泪不自觉的顺着眼角滑落,浸湿了枕巾。
……
四个月后。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我的身边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我们的刑警队,从原先的四个人变成了七个人。
思阳和思月,是在我心中早已认定的成员,而且在采石场案件中,两兄妹的努力大家也都看在眼力。
还有一位新成员,是被孟局从乡镇派出所提上来的。
这个人叫赵大奎,今年正好三十岁。
此人长得粗犷豪迈,虽然身高只有一米七,但是身材和建辉一样,十分强壮,唯一的缺点就是怕媳妇,很怕的那种。
第二件事,对于我来说事件大事。
和我生活了四个月的文斌,在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被孟局送走了。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只见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到:磊哥,孟叔为我安排了出路,勿念!
保管好的我日记本,等我回来哦!
我将文斌的物品,锁在了柜子里,随后走出家门,怒气冲冲的杀向公安局。
走进了孟局的办公室,我双手用力的一拍办公桌,直勾勾的看着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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