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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孟思远不知是几点,昨天睡得太晚,两人还吃了夜宵。
粥配辣椒蟹,也没那么罪恶。
他仍旧睡着,她翻过身侧着看他。
离得极近,她能清楚看到他下巴上新冒出的胡渣。
他的长相是偏硬朗的,常年保持锻炼,身型好自不必说,她最羡慕的,还是他旺盛的精力。
到了这个年纪,最让人羡慕的倒不是钱财这类身外之物,而是充沛的体力。
有很多想做的事,都要以强健的身体为支撑。
果然,大多数成功人士都是精力异于常人的,需要的睡眠很少,专注力强,就能比常人做更多的事,可真是让人嫉妒的天赋。
普通人如她,也只能加强锻炼,维持着现在的状态。
不知他怎么还不醒,她等得有些无聊,伸了手指去轻戳他的胸膛,他没醒,她刚要戳第二下时,手就被他精准地捉住,却是没睁眼。
“干什么?”
“你醒啦?”
她翻身的时候,肖华就醒了,他伸手将她捞进怀里,下巴磕在她的脑袋上,这样抱着很舒服。
出差的他照例是睡不好的,睡眠缺乏,虽不影响什么,但还是有种深层的疲惫感。
而这漫长的一觉,就足以让他迅速恢复了。
与她在一起,好像能让他的生活规律些。
周末会有彻底的休息,人更放松些。
醒了的两人都没着急起床,抱着说了许久的话,直到她细嫩的胸口被他的胡子扎得疼时,她才推开他,从床上逃离。
出差时买的裙子终于有了合适的温度能穿上,孟思远懒得化妆,就擦了隔离与口红,穿上帆布鞋,就与洗漱动作更为迅速的他一同出了门。
进入电梯间时,孟思远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绿色的碎花吊带裙,有些短,在膝盖以上,她不免自恋地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扮嫩的。
上班的职业装,真会让人心老。
而旁边的他,穿着牛仔裤与T恤,幸亏他没戴什么大金表。
肖华从镜子里看到了她嘴角的笑容,他怎么觉得她的笑不怀好意,“你笑什么?”
“幸亏你很朴素,不然咱俩出去,我还挺像被你包养的大学生。”
肖华冷笑了声,“你就这点出息吗,怎么不想着包养我?”
孟思远笑了,跟他在一起,总是不经意地被他的幽默感逗到,“可是你看起来不想吃软饭诶。”
“没有,只是看起来,我还挺想吃软饭的。”
孟思远哼了声,“不相信,你肯定不屑吃软饭啊。”
“你以为软饭容易吃吗?”
“不是很容易吗?”
“这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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