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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复旦的时候我在草坪上躺了会儿,看看天空,想想那个人。
接下来的日子,朱砂第二次披起婚纱,新郎是志得意满的青年画家,比她小8岁的阿dick。
婚礼举行的日子与天天的葬礼隔了3个月20天,可能大部分人都没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
婚礼在复兴公园内一家劳伦斯的画廊举行,那一天也是新郎的个人画展举办的日子。
来了中外很多宾客,包括马当娜。
马当娜给新人送了一份厚礼,一对欧米茄金表,她以此来表示她的气度,阿dick毕竟是她最在乎的男人之一。
我没有与她多说话,我突然不再那么喜欢她,也许她并没有对天天说过些什么多余的话,也许她并不是那么存心要控制她认识的朋友们。
可我不再想与她走得太近。
人太多,闷热的空气使人不适,我早早告退了。
德国方面一直有电子邮件发过来,马克的,莎米尔的。
我告诉了他们有关天天的死讯,我说现在我的心趋于平静,因为我的小说即将完成,这是送给天天和那一段生活的最好礼物。
莎米尔邀请我在完成小说后去德国,&ldo;这对你的恢复有好处,来看看这儿的尖顶教堂、黑森林和人群吧,相信马克也盼望见到你。
&rdo;
而马克的邮件总是长而又长,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最近又做了些什么,去过什么地方,还有与妻子的争吵,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赖感使他有对我倾吐的冲动,也许一个写小说的女性在理解力和直觉上是可以被信赖的,即使我偷了他蓝宝石婚戒。
这个戒指我一直戴在拇指上,因为它真的很好看。
定下来在10月底过完鬼节后去柏林,鬼节是我喜欢的节日,它浪漫而有想象力,用假面装扮的游戏驱走死的腐味。
临去德国前我做了一些整理,整理小说文稿,整理西郊的那套公寓。
我打算搬回父母家住,公寓的钥匙则要交给康妮。
天天的东西都还在那儿。
我从中挑了一张天天的自画像,一本他喜欢的狄兰托马斯的诗集和一件他常穿的白衬衣。
衬衣上面还有他的体味,把脸深深埋在其中,那种熟悉的味道使人想起什么是丢失的幸福。
那一夜恰好是周末,我徒步走了很长时间,穿过梧桐深深的衡山路,走进条怀旧的弄堂。
康妮的西班牙餐馆就在眼前,灯火明亮,花影婆娑,窗口有衣着光鲜的人影晃动,再走近了,可以听到有人在唱拉丁情歌,礼貌的掌声随后响起。
我走上台阶,询问门口的服务生,康妮在哪里,服务生领着我,穿过曲曲折折门廊,我在一大群站立着的人当中看到了盛妆打扮的康妮。
她穿露肩晚装,头发高高地缩成一个髻,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看上去得体、聪明,像只优雅的鹤。
人群中间正有一对穿着缀珠黑色舞装的拉丁男女在歌声里跳拉丁舞,他们年轻又漂亮,女孩子的腿被优美地握在男子手中,然后是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飞旋。
康妮结束了与身边一个白头发老绅士的谈话,一转脸就看到了我。
他对身边的人欠欠身,朝我这边走过来。
&ldo;亲爱的你好吗?&rdo;她说着,拥抱住我。
我微笑着,点点头,&ldo;你很美,永远都很美。
&rdo;我说,然后我从手袋里拿出一串钥匙,递给她。
在电话里我已经告诉了她我目前的打算。
她看着钥匙,沉默了片刻,接过来,&ldo;我至今都不明白……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我做错了什么?上帝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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