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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也同理,现任女友问起他有几个女朋友来,只会说两个,一个白月光的初恋,但清清白白,发乎情止乎礼,一个朱砂痣的前任,爱的时候爱死恨的时候恨死,折腾得他心力交瘁,急需一个体贴温柔的女人抚慰他的心灵,当然还有肉体。
陆正渊打心眼里鄙视这样的手段,他很坦然,但是他没什么好说的,要么忘了要么记混了,印象最深刻是一个洋妞,高考结束去欧洲旅游,表叔负责招待,所以他回国的时候就不是童子身了,他想起来有点憋屈,哪怕洋妞没说她是妓女,哪怕住的高端,可嫖就是嫖了,呒末腔调。
从那开始他就十分有腔调地谈朋友,这是因为他就是这样的人,而不是因为对方是谁,送礼物送鲜花,吃牛排喝红酒,从杜拉斯的《情人》谈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分析》;从《搏击俱乐部》谈到《贝尔斯通之狐》;从民谣说到爵士乐。
大城市并不缺少和他谈得来的女人,她们美貌精致,对艺术有所了解,看《红楼梦》也看《追忆似水年华》,会品红酒会弹钢琴,于觥筹交错的舞会或者无人的角落,一个人孤芳自赏,孤寂地开着,她们渴望了解,于是这个城市的俗气男人如鱼得水,并不会对哪一个情根深种,因为她们都差不多,爱情在这座城市是奢侈品,他们谈恋爱,不恋爱。
他一开始对于跃也没有什么特殊,按惯例赴约是拎着红酒抱着鲜花礼物去的,他先去洗澡,然后趁着人家洗澡的工夫调暗光线倒上红酒,反客为主开了冰箱拿出水果来切了个果盘,他从来不吃快餐。
到了床上也是如此,慢慢吞吞循序渐进,接吻就吻到人发软,手轻柔如羽毛,绝对不会引起人反感,辅以各种褒奖,十分重视对方感受,他是最好的情人。
后来结婚了,和他夫人那种自持傲物的处事观比起来,他也觉得自己以前过得太骄奢淫逸了,但也会沾沾自喜,自己是被邀请的。
于跃已经忘记了当时自己的叛逆,忘记了她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忘记了当时心里抱着的那一点点对她前男友的报复,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道:“鬼使神差吧。”
“这就叫缘分天定。”
陆正渊浪漫。
于跃想了半天,决定归咎于对方:“也不是,没见过你这么恬不知耻的,对,确实是这个原因。”
一时之间夫妻感情岌岌可危。
心境记不清了,情境还记得,昏暗的灯光隔着桌子一人一个藤椅,她穿着睡袍端着红酒,罗马风的拖鞋勾在脚趾上,她在陆正渊的喋喋不休中昏昏欲睡,纳闷这人怎么这么啰嗦,他是谈到巴赫的时候开始上手的,牵过她的手感叹她的手好看问她会不会弹钢琴,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又捏她小臂问她有没有学别的乐器,让于跃平白想起少年宫的老师。
从巴赫说到柴可夫斯基,陆正渊的手就摸到了她的腰上,他仍坐着把于跃拉到他面前,掐着她的腰问她有没有学芭蕾,真是少年宫的老师做派,少年宫的老师倒是不会边说话边含笑解开了她的睡袍,感叹她的胸脯生得好看以后低头含了上去。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着,哪怕是结婚以后,他若是回家拿着鲜花礼物,这就是晚上有活动呢。
“贵市的男人都这样还是只有你这样?”
“格自,腔、调。”
过了几年于跃怀孕,孕早期的她开始吃不了上海的饭,于跃还在念她念不完的书,陆正渊是无业游民,于是俩人北上养胎,捱过了四个月,医生隐晦提起可以过温和的夫妻生活了,陆正渊开始订花买礼物。
岳母还奇怪:“不年不节的,今天什么日子?”
问完好奇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不年不节你能收我就不能收了吗。”
“呵,三个月了,就收了一次。”
岳父惯常地冷嘲热讽。
“你闭嘴,你对花不过敏了吗。”
于跃毫不客气。
于家又开始拌嘴,陆正渊沉浸在对晚上生活的想象中,但是到了晚饭的时候来了个客人,是于父的同事。
“你陪李主任喝一点。”
于父非必要不喝酒,于是和蔼可亲地安排他的女婿。
女婿如半子,陆正渊不辱使命,几杯酒下肚,很快和客人推心置腹称兄道弟。
“我觉得李主任很熟悉,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场合见过?”
李主任笑得一团和气,手指比了个枪状从陆正渊胸膛划到他的裤裆上:“规矩点,啊?明天六点我来找你跑步,要是起不来……”
他手抖了一下。
陆正渊想起来他为什么眼熟了,不是眼熟,是耳熟,严肃点头:“一定一定。”
送了客人回房,灯已经调暗了,于跃自从怀孕,可能怀的是个女儿,她本就茂盛的头发越发乌黑浓密,皮肤变好,脸上笼罩着一层雾蒙蒙的光,穿着白色的睡衣,小腹只有一点点凸起,但是陆正渊咧嘴含泪钻进被子,含糊道睡吧睡吧,约了李主任明天跑步呢。
腔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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