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
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
“你还记得2014年吗,那会你怎么买耳塞,还要送我玫瑰呢?”
“……”
黎羡南还真想了想,说,“想让你笑笑来着,不过那会我也不太会哄你,以为玫瑰就能让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没人送你,我送你,我也愿意一直送你。
绯绯,为你心甘情愿,是我给你的诚意,”
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欢吹风,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风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意思是,跟你做什么都好,我都心甘情愿,你有我的偏爱。”
——也唯有你,才是我情愿信奉的永恒。
叶绯右手抱着玫瑰花,左手牵着黎羡南,在等待红灯的间隙,她悄悄踮脚凑过去吻他,黎羡南总能默契的察觉她的心思,揽着她的腰拉进怀里。
晨光明亮,城市在苏醒。
他们的爱意早已在涨潮。
温婉重生了,这一世,她还是温国公府的孙小姐。父亲枉死,家中男丁悉数下狱,拿得一手烂牌,温婉表示无所谓!这一世,她再也不会袖手旁观。于是抛头露面成了家常便饭,当街打马也无不可,暴揍狂徒更是手到擒来,挺不住了,以一己之身对抗豺狼虎豹也是有的,泼辣之名如雷贯耳。而当她被亲手拖出深渊的亲人背叛,反咬一口,推入那死无葬身之地时,却是那曾经一鞭子毁了她容的炮灰反派拼死为她杀出了一条生路。温婉惊讶,这世...
...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嗯住手。妖孽丞相要么成为本相的人,要么死。女主反套路,宁死不屈。霸道将军爷驯得了最野的马,自然也驯得了你这个最烈的女人!高冷太医烦请姑娘与我保持八尺距离。未知BOSS你若不嫁我,我我诛你九族!脸红心跳的快穿游戏,宁妙撩到男神真心一吻,惹完就想逃。黑化病娇事到如今,你以为还逃得掉么?伪1V1,甜中微虐...
开局一个长腿小萝莉和一个公主当火洞东胡洛林公国用他们那滚滚车轮和战马踏上汉的土地时,汉人流离失所。就在这个时候,穿越过无数世界的刘安来了,带着莫名其妙的能力和一个叫三丫头的小萝莉。神马?作为穿越的最后一站,你们这些穿着铠甲的步兵背着弓箭的射手们竟然说我是个奴隶?我刘安同意当奴隶,三丫头也不能同意啊。那么,就让汉重新崛起吧!...
李云帆一个普通青年,买个二手电脑,居然是神仙用的通讯工具!人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啥,孙悟空是个母猴子?WHAT玉帝怕老婆?你们用修为征服仙界,不,我用辣条!漫天仙佛哭喊着抱住李云帆大腿展开...
...